让述职评议赋能学生会健康发展——“学生会改革进行时”述评之六
述职评议是加强绩效评价与总结反馈的有效手段,是促进组织健康发展的有力保障。学生会要用好评价的“尺子”和“镜子”,让述职评议成为推动工作的“指挥棒”和“助推器”。
述职评议要形成制度。《关于推动高校学生会(研究生会)深化改革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若干意见》)明确规定,组建以学生代表为主,学校党委学工部、学校团委共同参与的评议会,学生会主席团成员和工作部门负责人每学期向评议会述职。评议会组建要规范,述职评议主要面向的不是学校老师,而是以学生代表为主组成的评议会。述职对象要扩大,从主席团成员延伸至工作部门负责人。评议内容要全面,涵盖政治态度、道德品行、学习情况、工作成效、纪律作风等方面,进行全面客观的综合评价。工作要制度化,严格每学期述职评议一次。实践中,有的学校学生会长期不述职不评议,有的以工作汇报代替述职评议,有的以学校老师代替学生主体,这些问题必须加以纠正。
述职评议要走群众路线。学生会的根本宗旨是全心全意为广大同学服务,对学生会工作最有感知的广大同学理应最具评价权。把评价的“尺子”交给广大同学,在广大同学面前晒成绩、亮作风、找差距,有助于让学生会工作人员提升责任感和价值感,端正为同学服务的初心,避免“心中没有同学”“眼睛往上看”等问题,让学生会的工作真正从同学中来到同学中去。通过改变“自上而下”的工作评价方式,吸纳更多同学参与到“自下而上”的群众评议,为学生会打开发现问题、审视问题、解决问题的突破口,集众人之智、成众人之事。学生会要以从严从实的态度,真找问题、找真问题、真改问题,形成总结、分析、评价、持续改进的工作闭环,全方位提升自身、促进工作。
述职评议要坚持结果导向。述职评议结果是衡量学生会工作成效和作风建设的重要指标。《若干意见》强调落实结果运用,避免以职务“论英雄”,要建立以服务和贡献为导向的激励机制,评奖评优、测评加分、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等事项应依据评议结果择优提名,不允许与其岗位简单直接挂钩。这一定程度上避免了学生会干部脱离同学,抱着功利目的谋求“上位”的现象,树立靠实绩站稳脚跟、以成效赢得认可的导向,让述职评议成为激励先进、鞭策后进的传感器,培育清清爽爽的组织文化。
述职评议,“述”的不只是业绩,“评”的不只是成效,更多的还有求真务实的作风和永远奋斗的状态。学生会组织要在接受广大同学监督的过程中不断完善、持续成长,打造想同学所想、急同学所急的学生会工作队伍,真正成为广大同学想得起、找得到、靠得住的成长家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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